6月16日,本报刊登了《按户结算电费,电费银行划交,北京实施“一表一户”》的消息,引起了读者的普遍关注。有读者来信反映,因为合表与分表计数不符,导致其家电费时常高达每度七八角钱,故急切期盼一户一表的早日实施。近日,北京市供电局有关人士就“一户一表”的实施细则接受了采访。
问:北京市全部住宅都能实施“一户一表”吗?
答:居民住宅“一户一表”的实施范围是企事业单位、房地局、开发公司管辖的按北京市“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经过内线改造,每平方米达到50瓦标准的非高压自管户楼房。
问:实施“一户一表”的具体原则有哪些?
答:1、自愿优先原则:企事业单位、房地局、开发公司管辖的居民小区或宿舍楼一户一表,实行单位归口,自愿优先。改装工作由产权管理单位向所在地区供电局营业部门提出申请,按整片或整栋楼进行。
2、产权分界原则: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的规定,对实施一户一表的用户,供电局提供电能表和限流器并负责维护管理。负责抄表到户,按户结算电费。
3、表位外移原则:为方便用户,规范管理,实施“一户一表”的表位必须设在楼道公用场所。
4、配套原则: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按户结算电费,居民用户实行电费储蓄。
问:积极配合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产权单位是否能享受某些优惠?
答:为鼓励各产权单位对居民住宅内线改造并实施“一户一表”,供电部门按每户供电容量2千瓦供电,视每户增容1千瓦,增容部分免收供电贴费,每户只收配电贴费600元。超过标准再增容的用户,应按正常收费标准收取。此项优惠仅限1998年内有效。
问:实施“一户一表”需要居民做哪些配合?
答:供电部门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按户签订供电合同,明确每户供电容量2千瓦,装设5(20)安培电能表和匹配的限流器,按合同数量限流供电。
问:实施“一户一表”后,楼道等处的公共用电如何结算?
答:高层楼除居民用电以外的其它供电设施及楼道灯,应单独装表计量,由产权单位负责电费结算。多层楼的楼道灯单独装表可视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负担或居民合理分摊。
问:实施“一户一表”后,电表都安在楼道里,其安全如何保证?
答:为确保电表资产的安全,按《供电营业规则》第78条规定,实行一户一表时同步实行电表保证金制度。
附:北京供电局受理“一户一表”业务各营业站地址及电话
城区供电局西城营业站民康胡同甲30号66020341
城区供电局东城营业站东四北大街288号65139993
城区供电局崇文营业站崇外大街40号67131416
城区供电局宣武营业站北纬路75号63036784
朝阳供电局小庄营业站延静西里8号楼65005068
朝阳供电局安华营业站安贞西里三区7号楼64435032
海淀供电局营业站双榆树南里二区旁门8号62170385
丰台供电局营业站丰北路周庄子211号63813160
石景山供电局营业站鲁谷路59号68867818
门头沟供电局营业站三家店新河路1号69849270
通州供电局营业站通州新华大街56号69543551
昌平供电局营业站园区永安路33号69748874
房山供电局营业站青年南路12号89323528
大兴供电局营业站黄村镇兴政街1号69290146
平谷供电局营业站府前街27号69984348
怀柔供电局营业站青春路北环岛西侧69653642
密云供电局营业站车站路43号69056571
顺义供电局营业站站前北街69440311
延庆供电局营业站东外大街44号69103152